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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心理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作者:时间:2019-12-25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心理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经审查,部分学生符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现将名单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1225日至12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本科生辅导员或教务秘书反映。

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