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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通知】关于更改心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3-15点击数:

为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居家办公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原定于2022320日前寄送至我院的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现改为线上收取。请考生于202233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按《心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指定的提交材料1-13的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bic537@nenu.edu.cn,邮件主题及PDF标题均标注为“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心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细则》中规定需要手写签字的材料请手写签字后扫描,或插入电子签名后转为PDF文件。因疫情原因无法盖章的材料可以先提交未盖章版本的电子版,待疫情稳定后再提交盖章版本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心理学院官方网站。

如有其他问题,考生可发送电子邮件咨询,咨询地址bic537@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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