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2021年度本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自愿申报、教务委员会推荐,现对我院申报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心理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9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