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基本条件》,心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5日对学院申请人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到会委员达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总人数的2/3,通过无记名投票,7位申请人获得心理学院2020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现将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心理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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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