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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19-09-24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
        2.
坚持公开推荐原则,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
        3.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重点突出能力考查。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心理学院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学院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审批和公示。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硕士或直博生须注明)

040201

基础心理学

6

硕士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9

硕士

040203

应用心理学

4

硕士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方式为面试;
        2.
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复试流程

1. 报名

申请者务必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报名,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 资格审查

申请者报名后,本单位将在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之前,本单位将对申请者现场进行资料收取与审查。申请者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

材料收取审核

第一批: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7:30-8:20;

第二批: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9:50;

园长大厦201室

复试

第一批: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2019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园长大厦201室

六、收取材料及要求

1.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部、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 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

4. 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 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6. 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

七、本单位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31-85099535

联系人:葛老师

2.本次推免复试实行申诉复议制度,若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有质疑,可向心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9535

邮箱:psy@nenu.edu.cn

八、其他

为方便给各位同学提供咨询服务,现将心理学院2020年推免生信息发布QQ群名称及群号告知如下:QQ群名称:东师心理2020年推免生,QQ群群号:701967794

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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