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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通知】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19-03-25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心理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心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比例

心理学院所有专业复试比例均为150%

二、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人数

(不含士兵计划)

复试

分数线

备注

040201

基础心理学

7

327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12

326


040203

应用心理学

5

326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人数

(不含士兵计划)

复试

分数线

备注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4

331


045400

应用心理

32

327


3.“士兵计划”考生

“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政治、外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55分。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方式、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方式

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方式为笔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及潜在能力素质。对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心理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运用能力。

跨学科考生在复试之前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

体检

3298:00-11:00

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

复试说明会

32913:00-13:30

心理学院楼430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2913:30-17:00

心理学院楼430

跨学科加试

32914:00-17:00

心理学院楼433

专业课测试

3308:00-9:30

综合教学楼103室(学硕)

综合教学楼218室(专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3010:00-17:00

心理学院楼

综合能力面试

33010:00-331日全天

心理学院楼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的详细安排复试前公布。

*体检表及体检须知见附件2

六、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方式及内容、成绩计算办法和复试流程同上。

2.调剂复试要求参见心理学院调剂工作办法(http://psy.nenu.edu.cn/info/1045/1743.htm

3.调剂复试名单见附件3

七、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考生须按《资格审查承诺书》(附件4)提交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交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所有材料均须核验原件。除成绩单留存原件外,其他材料均留存复印件(A4尺寸),按人装订,《资格审查承诺书》订在第一页。

2.如果考生之前打印的准考证已经丢失,可以到研招网再次下载并打印,详见以下通知https://yz.chsi.com.cn/kyzx/kydt/201903/20190301/1768943040.html

八、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电话:0431-85099535

电邮:shaozd986@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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