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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心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时间:2017-09-25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心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1.申请者务要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报名,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时间:2017年10月12日(9:00-10:00资格审查,13:30-17:30复试);

3.复试地点:心理学院会议室(原音乐楼433室);

4.资格审查时需携带: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部、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4)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6)体检表(另附说明)

二、复试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

2.坚持公开推荐原则,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

3.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重点突出能力考查。

三、复试程序

1.成立心理学院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

2.复试结束后,在心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各学院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审批和公示;

4.录取专业将根据复试成绩及学科需要调整。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为面试;

2.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含60)以上为合格;

3.考核组当场给出分数。

五、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盖笑松、程琪

副组长:姜英杰、郭庆童

成员:李力红、路海东、王丽娟、刘晓明、王海英、巨兴达、王萍萍、韩雪、鲁学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09-9535

联系人:邵志德

心理学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