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资格审查,现对关丽丽等2名申报人员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志德
联系电话:131-6688-3949
电子邮箱:psy@nenu.edu.cn
受理地点:心理学院2001室
附件:1. 申报人员名单
2. 个人申报材料
心理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