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心理学院2024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反映。
专任教师(7人):
基础心理学专业:吴 岩、刘一;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路海东、谢笑春、吴晓靓;
应用心理学专业:郭 娟、逯 畅。
行政教辅(2人):
李 爽、隋 越
心理学院
2024年12月30日
初审:张泰居
复审:巨兴达
终审:盖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