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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心理学院2024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选公示

作者:时间:2024-12-30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心理学院2024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30日至202514日,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反映。


专任教师(7人):

基础心理学专业:吴 岩、刘一;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路海东、谢笑春、吴晓靓;

应用心理学专业:郭 娟、逯 畅。

行政教辅(2人):

爽、隋




心理学院

20241230




初审:张泰居

复审:巨兴达

终审:盖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