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教师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公示、咨询推荐,现对刘晓明等 5 名推荐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自2026年 6 月 22 日至 24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光
联系电话:85095013
电子邮箱:yangg219@nenu.edu.cn
受理地点:心理学院2001办公室
附件:推荐人选名单
心理单位
2026年 6 月 22 日
初审:杨光
复审:盖笑松
终审:杨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