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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心理学院2017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单公示

作者:时间:2017-11-17点击数:

心理学院2017年下半年共有发展党员名额7个,根据学院党委、党支部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下列7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提出入党

申请时间

确定积极

分子时间

确定发展

对象时间

1

胡 茜

2016研

20150901

20160307

20170912

2

马小越

2014本

20150301

20150901

20160910

3

姜静雅

2014本

20140901

20150310

20170912

4

安芷薇

2015本

20160301

20160901

20170912

5

徐 慧

2015本

20150901

20160302

20170422

6

宋江燕

2015本

20160301

20160901

20170912

7

刘梦璠

2015本

20160301

20160901

20170912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结束。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条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方式:85099237

联系邮箱:liusj879@nenu.edu.cn

中国共产党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