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资格审查,现对盖笑松等12名申报人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5天,自2024年1月5日至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毕超
联系电话:85098465
电子邮箱:bic537@nenu.edu.cn
受理地点:心理学院521办公室
附件:
1. 申报人员名单
2. 个人申报材料
心理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