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公示、咨询推荐,现对缴润凯等12名推荐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自2024年1月 12 日至14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欣
联系电话:85099237
电子邮箱:chenx578@nenu.edu.cn
受理地点:心理学院119办公室
附件:推荐人选名单
心理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