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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通知】心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研衔接 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李爽时间:2026-01-16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加强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培养,促进心理学院推荐公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本研衔接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研衔接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5] 23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本研衔接推免生工作原则

1. 本研衔接推免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本研衔接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学院工作组:负责普通计划类推免工作,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5-7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2.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工作,成员需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3. 专项计划类推免工作由学校相应主管单位负责,学院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 申请本研衔接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及考核办法

1.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属于优师计划、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纳入推免申请范围(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

3.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

4. 完成截止第三学年应修的全部必修课程,不及格(重修及格的视为及格)或未修的不具备排名资格。

四、推免名额

心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本研衔接教育硕士名额由学校分配。

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

五、推免程序

1. 推免工作组对大四年级全体公费师范生进行推免工作说明。

2. 有意愿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的公费师范生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生推免模块”申请,“本研衔接推免”。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 由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申请者资格。

4. 学院根据学生表现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本研衔接推免生资格的取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研衔接推免生资格:

1. 退出公费师范生培养者。

2. 受到各种处分者。

3. 未能按时获得学位者。

4. 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 在申请本研衔接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七、其他规定及说明

1. 本研衔接推免生名额的数量、推荐办法、本研衔接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进行报送备案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本研衔接推免属于专项计划类,不得与普通计划类同时申请。在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公费师范生根据个人意愿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申请,经学校考核通过,报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可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3.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做好本单位教职工亲属参加推免的核查,相关学生申请推免时应主动报备,相关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各环节的文档材料(数据、记录、审核意见)与结果须做好存档,所有环节须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八、附则

1. 适用范围:我校2023级及以后届公费师范生

2. 本办法心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心理学院

2025年12月



初审:李爽

复审:巨兴达

终审:杨雨龙